選票製作
以郵寄選票投票是根據選民的居住地印製選票,並放入為每位選民準備的選票包中。除選票外,每個選票包還包含投票和寄回選票說明,以及一張「I voted」(我已投票)貼紙。
郵寄選票
以郵寄選票投票將由美國郵政署 (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, USPS) 郵寄給選民。 軍人和海外選民的選票將在選舉前45天寄出。其他所有郵寄投票選票將在選舉前29天寄出。選票送到郵局後,會按郵遞路線分類並寄送給選民。
選票追蹤
選民可以造訪 WheresMyBallot.sos.ca.gov 進行註冊以便接收有關其選票寄出、接收和計算的通知。選民也可以使用此網站上的「My Voting Information」(我的投票資訊)工具,以確認其選票是否已由本辦事處發出或接收。
投票
選票應以藍色或黑色墨水填寫,並放入回郵信封。信封必須簽字並彌封。
如果在填寫時出現錯誤,選民並不需要使用一張新的選票。他們只要在選票上標記,明確表達他們的投票意向即可。如果選票有損壞或遺失,選民可要求補發選票。
寄回選票
所有寄回選票的回郵郵資都已支付,可以投進任何一個信箱。選票也可以投遞回安全投票箱。我們的工作人員會從USPS及投票箱中收取寄回的選票,並將選票送回我們的票倉進行處理。
選票必須以選舉日之前的郵戳為憑,或在選舉日晚上8點之前投遞回投票箱。
選票核驗
每張選票寄回後,都要經過分類機處理,從信封上擷取簽名圖像。然後將該簽名與記錄在案的簽名進行比對,以確定它們是否相符。審查簽名後,選票將透過分類機進行第二次處理,並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分組:接受、無簽名,或者需要額外審查。
如果交回的選票簽名有缺失或不相符,該選民會收到一封信,並有機會提供他們的簽名,以便計入他們的選票。
一旦簽名被接受,該選民將獲得參與投票的紀錄,並且他們的選票將進行後續處理。
從其他縣寄回的選票將轉交給相應的選舉辦公室。
選票處理
受理的選票已準備好進行提取。使用高速信封切割器打開信封,並將其分入不同批次。
分批過的信封交由兩人一組進行提取。從信封中取出選票卡,並對其進行計數和定向。
空的信封將被裝箱存放。而選票在裝箱後將被運往計票室 (Tally Room) 進行計票。
計票
每一批選票都要透過選票掃描器讀取選票上的標記。
掃描器在掃描時不計算結果,只是讀取掃描結果。在選舉日晚上8點,將統計結果並在網上公佈。
異常狀況處理
如果掃描機無法讀取標記,選票將送交裁定。在裁定過程中,由一名工作人員審查選票,
並在系統上標明選民的投票意向。如果選票實體受損,無法由掃描機讀取,則將其留作複印。由二人小組檢查損壞的選票,以確定選民的投票意向,然後標記在空白選票上作為副本。在選票的正本和副本上作標記,以便識別。
選票保留
所有的選票和選舉資料都會彌封並安全地保存6個月或22個月,然後才銷毀。